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年第七号)-手机版亚博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12月26日上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保护任务完成情况报告、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2019年预算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报告、关于召开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六安市金安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草案)》、《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和建议承办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草案)》、《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区人民政府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会议还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征求了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军在讲话中要求:一要突出重点抓好普法工作,二要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监督,三要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四要认真筹备好市、区人代会相关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有27人出席会议。区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胡卫东,区政府副区长王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区政府办、发改委等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及部分乡镇(街)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了会议。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玉军
上午的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所有议程。结合调研和审议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要认真抓好普法工作。要抓住重点,尤其是抓好对《宪法》、《环保法》、《食品安全法》和《预算法》等法律的普及和宣传;要创新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进行宣传,注重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提高群众法治素养。二要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监督,要加强预算法严肃性和预算联网监督的宣传。三要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及时修改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宪法宣誓宣传,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一府一委两院要按照制度规定认真组织好宪法宣誓。四要认真安排好市、区人代会相关工作。要紧锣密鼓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各种报告及材料要抓紧完成。
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区司法局局长 戴克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七五”普法以来,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跟时代步伐,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方针政策,有计划、有安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丰富法治宣传内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夯实了全方位、多领域的法治基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氛围
1、制定普法规划,明晰普法任务。制定“七五”普法规划,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好基础。2016年11月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七五”普法规划内容,形成“七五”普法人大决议;2017年5月26日,区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我区“七五”普法规划,正式印发各乡镇(街)和区直各单位;同年7月11日上午,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区“七五”普法期间的工作任务。每年印发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
2、强化保障措施,争取普法经费。“七五”普法以来,我区普法保障措施有力,普法经费落实到位。2016年12月12日,区长办公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经费保障,确保普法宣传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普法经费落实情况,2017、2018两年共投入普法专项资金60万余元,用于全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二)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1、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宣传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宣传活动。“七五”普法以来,全区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我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积极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今年3月,新的《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区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开展新修正的宪法学习活动。8月,我区40余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高分通过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网上测试。12月18日下午,区政府组织26名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区会议中心进行宪法宣誓活动。每年全区公务员培训,将《宪法》知识讲座纳入培训内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成立我区“七五”普法讲师团,组建“七五”普法志愿者队伍,全区各中小学均配备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每年春学期、秋学期开学第一周,区法宣办联合区教育局以“法治”和“安全”为主题,面向全区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据统计,“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区青少年普法次数共计1058次,受教育青少年118000人次。2017年4月1日下午,金安区检察院女检察官校园宣讲团走进毛坦厂中学东城校区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关爱未成年人法治讲座。金安区检察院女检察官校园宣讲团自成立以来,已走进多个地方10余所学校,共举办了30余次公开宣讲授课。2017年区关工委和区司法局在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成绩突出,被全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授予先进集体奖和优秀组织奖。
2、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文章。为响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号召,11月,区文明办、区法宣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文明城市”主题活动的通知,组织区直74家单位深入全区74个共建小区开展法治宣传。通过设置宣传栏、搭建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编发宣传短信、发放宣传品、入户进行宣传、解答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将创建文明城市与弘扬宪法精神结合起来,把“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过往群众手中,提高人民群众的普法知晓率和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2016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普法办对我区已授予的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实地复核审查。3月29日,东河口镇明德小学等4所中小学获六安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命名表彰。清水河街道刘园社区居委会等4个村(社区)获第四批“六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表彰。2017年底,马头镇高皇村荣获安徽省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表彰。2018年7月,东桥镇庙岗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表彰,成为今年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村(社区)。积极推动政府依法行政。2017年3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金安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为推动全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4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对我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规、环保交办问题查处整治、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以及环境监管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印发每年度“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和学习宣传重点,在全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结合 “安全生产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组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七五”普法以来,区直各单位先后开展专项大型法律咨询服务159场次,悬挂宣传横幅213余条,提供法律咨询1050人次,发放法律宣传册4万余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印发每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内容。召开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工作部署会议,每年度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联合举办“12·4”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在“12.4”当天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今年我区组织26家普法成员单位在海心沙广场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举办一场法治文艺演出。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完善工作联系机制,区法宣办分年度制定计划,将公民旁听庭审活动落实到位。2017年3月15日,组织区财政局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区财政局5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了庭审。此外,各司法所积极组织本乡镇街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开展公民旁听庭审。“七五”普法以来,组织公民旁听庭审100余次。2018年8月,区政府将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纳入我区政务服务外网,方便全区公民网上填报旁听庭审信息,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旁听庭审。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每年全区上下积极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禁毒日、消防日、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今年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年,为做好该项工作,我区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金司[2018]75号),分发至22个乡镇街和65个区直单位,对我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和要求,拟在12月下旬进行实地检查。9月19日六安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组来我区检查工作,督导组一行对我区“七五”普法资料收集整理、普法活动的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加强阵地载体建设,不断提升普法工作覆盖面
1、巩固传统阵地,开辟特色阵地。不断加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和维护,打造法治宣传主阵地。2016年,我区进一步完善已建成的区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的验收和维护工作,打造了区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新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2017年我区继续加大投入,新建成东部新城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东河口镇法治文化广场、横塘岗乡周庵村和施桥镇墩子湾村法治文化广场。今年年初,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内容及时更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景观、普法宣传栏内容。传统普法阵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新建成的翁墩乡法治文化广场、椿树镇法治文化广场、双河镇法治墙绘等法治元素新颖、法治内容充实。截至目前,我区各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共接待来访单位180余次,接待来访人数近万人次。我区新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已被省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张店镇风情谷法治文化景区、悠然蓝溪皋陶五礼园获六安市第一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命名表彰。把握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契机,不断开辟普法宣传新阵地。今年,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区法宣办印发《关于在全区村级文化广场建设融入法治文化内容的通知》,整合村级文化广场资源,要求全区各行政村分期分批建设村级文化广场融入法治文化内容,进一步扩大法治文化宣传载体。同时,我区从2016年开始每年为村(居)“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配备更换新的图书,截止2018年11月已配备法律类图书4000本(册)。
2、举办法治演出,传播法治文化。“七五”普法以来,区司法局每年度与黄梅戏演艺有限公司签订法治文艺演出合同,结合“送戏下乡”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以补贴的方式约定每年度在全区22个乡镇街开展100场法治文艺汇演。2018年6月,我区全面铺开“法治戏曲进校园”主题活动。城区清水河学校、人民路小学等8所学校开展了法治戏曲进校园现场演出活动,其他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组织师生观看了市录制的节目光盘。各学校通过举办法治剧目演出、开展道德讲堂宣讲等方式将法治与戏曲相融合,实现了法治教育与戏曲传承、当代艺术与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3、强化媒体普法,不断提升普法工作影响力。“七五”普法以来,我区开通了区级普法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普法新媒体,定时更新我区普法新动态。同时,区级政府信息网、六安新闻网、六安普法网、皖西日报等媒体报刊网站上刊登普法信息约4000余条,普法信息质量好、采用率高。10月16日安徽法制报第四版对我区“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版面报道。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编印《法律选编》读本四期7000本,编印《宪法》宣誓本和单行本1万本。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印制了换届法律知识宣传画700多套,张贴在各村(社区)法治宣传栏,保障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视为软任务,认为普法教育年年搞、老一套,随便应付就可以了,不愿真正花力气,存在消极应付现象;有的部门只注重本职工作,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与自身联系不大,工作主动性不高。二是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难度大。在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好,部分农民群众不能接受到法治教育,对他们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三是普法经费有待进一步落实。根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县区级将法治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近年来,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只有5万元,其他法治文化建设经费都是通过打报告的形式拨付。普法经费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建议按人均5角钱纳入区财政预算。
下一步努力方向:一是进一步转变普法工作思路。要把普法由过去单向灌输变为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互动,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的过程中理解法律的意义。二是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要根据农村广大群众的现实需要,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保证农村经济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三是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督导。充分发挥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督导、检查、考评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部门,及时给予督导,推动改进工作。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七五”普法工作已实施三年时间,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继续实施好《金安区“七五”普法规划》和贯彻落实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继续发扬成绩,查找差距,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依法治区新局面。
关于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王世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德云率调研组,于12月上旬对全区“七五”普法工作中期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七五”普法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听取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自2016年11月,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后,全区各级各部门围绕决议抓落实,以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平台,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着力增强和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法治金安”建设,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注重突出重点,加强资源整合,基础工作扎实,普法成效明显。
1、突出制度建设,普法体系不断完善。我区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普法规划,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研究与部署普法工作,切实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也分别成立普法领导机构,对本区域、本部门的普法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认真落实。普法组织网络不断完善、更加系统,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以及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突出重点人员,示范作用越来越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守法是全社会建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七五”普法以来,我区普法工作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普法工作重点,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和法律水平全面提升。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了学校教学体系。以丰富多彩的形式经常性开展预防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等主题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成效突出。在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区关工委和区司法局受到国家级表彰。
3、突出重大活动,普治结合更加紧密。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坚持普治并举。结合“国家宪法日”“三八维权宣传周”“综治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开展专题普法。通过媒体宣传、法治汇演、法律咨询、旁听庭审等活动形式,加强对民事纠纷、安全生产、惠民政策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效增强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坚持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促进了相关部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二、工作不足和主要问题
1、责任落实尚有差距。受限于思想认识不深,部分乡镇和部门甚至个别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普法工作存在消极应付现象。“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虽已基本建立,但“为普法而普法”的现象和普法的“盲区死角”仍然存在,落实普法责任的硬性规定有待加强。
2、经费保障还未规范。根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目前,我区普法经费没有单独列入预算,经费过低直接影响了工作开展。
3、普法方式缺乏创新。普法基本上还是“我说你听”单向灌输,方式方法创新不足。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多数涉法部门还是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效果不佳。没有考虑到普法对象的知识层次和需求存在不同。
三、工作意见和相关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在依法治国中重要地位,切实抓好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快建设“法治金安”。要充分发挥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年度总结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加强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切实保障“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狠抓责任落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把各相关单位各自为政的“独角戏”转变成“大合唱”。区普法办要充分发挥组织牵头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协调解决好相关问题。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普法体系,持续有效地全面推动普法工作开展。要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和督查机制,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硬性指标纳入部门政绩考核内容,并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估办法,确保普法取得应有成效。
3、依法保障经费。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是普法工作一项硬性规定,否则将直接影响到“七五”普法的检查验收。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经费保障,依法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好资金不足的突出问题,有效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4、注重总结创新。要认真总结好我区普法工作好做法,形成金安的亮点特色,如区检察院女检察官法治宣讲团普法进校园;区教育系统面向全区中小学开展的“开学第一课”活动;区黄梅戏公司以戏剧形式“送法下乡”等等。为加大普法自身宣传力度,建议拍一部普法工作专题片,形成辐射带动效应。要转变思路,创新方式推进普法。注重把普法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成互动式的融合过程,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各各方面,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对群众的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实践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关于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徐国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金安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自2018年11月起,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德云的带领下,开展了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各乡镇人大执行宪法宣誓制度情况的督查。督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各相关单位书面上报本单位执行宪法宣誓制度情况,并上报宣誓人员姓名、职务及宣誓时间地点和相关图片资料。第二阶段于2018年12月5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的第二天,召开区政府、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部分乡镇人大参加的汇报交流会,听取各单位宪法宣誓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探讨做好宪法宣誓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宪法宣誓制度自2016年1月1日施行以来,截止2018年12月5日,全区除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依照规定进行的宪法宣誓外,共开展了38次297名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的宪法宣誓。17个乡镇自2016年底换届后,均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了当选人员的宪法宣誓。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三次进行了集中宣誓,区人民检察院两次对入职检察官和新调整任命、晋升的检察官进行了宪法宣誓。
二、存在问题
1、各乡镇人大虽能对于新当选的乡镇长、副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在代表大会上进行了宣誓,但未严格执行现行的《六安市金安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均未进行过宪法宣誓。
2、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虽然能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宣誓,但未能严格按照我区宪法宣誓办法,对于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在任命后一个月内分别进行宪法宣誓。
3、区人民政府除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区人大常委会上决定任命的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外,其他由区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未进行宪法宣誓。
三、督查建议
1、尽快修正我区现行的宪法宣誓办法。现行的《六安市金安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系2015年12月2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11月13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第一次修正,时至今日,发现有一些具体规定和全国人大的宪法宣誓做法不太统一。因此建议及时修正我区的现行宣誓办法。
2、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区已实施三年,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全区各级各部门均要严格遵照执行。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区监委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在任命后一个月内完成。建议区政府、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尽快制定任命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对其所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各乡镇人大应当按照现行宣誓办法要求,对于新当选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进行宪法宣誓。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对其所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3、及时完成本年度宪法宣誓工作。区人民政府、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凡未进行过宪法宣誓的,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尽快完成宪法宣誓工作。
关于2018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
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区环保局局长 肖国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18年度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
1.水环境质量。2018年1-11月,我区7条河流总体水体为优良,其中淠河总干渠年均水质为优;淠河、淠东干渠、丰乐河、思古潭河、陈家河、张母桥河年均水质为良好。
纳入监测的7个监测断面,淠河总干渠罗管闸水质为ⅱ类,其余水质均为ⅲ类。
2.大气环境质量。截至12月23日,我区pm2.5平均浓度为45.5μg/m3(监测大楼站点为45μg/m3,朝阳厂站点为46μg/m3),目前已略超于年度考核目标45μg/m3,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压力较大。全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4.6%,也未达到年度82%的考核目标。从我区实际看,特别是根据2015至2017年三年12月份同期数值分析(pm2.5数值分别为116μg/m3、64μg/m3、77.5μg/),完成年度任务尚存在一定差距,形势较为紧迫,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区已采取超常规手段和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综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3.土壤环境质量。根据省、市土壤污染调查方案,我区已编制完成了《金安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金安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其中《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已完成报批程序,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环保督察整改稳步推进。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区重点信访件18个,在今年省组织的抽查核查、市第四轮环保强化督查中有4个问题被要求重新整改销号。目前,上述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并上报市申请销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13项,已整改完成8项,正在整改的5项达到序时进度。今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回头看”督察,督察期间,我区共收到12批次17件(含全市共性问题1件),有4件属重复举报。通过核查,17个信访件中不属实2件、属实15件。多个信访反映的是复合环境问题,共27个,其中,大气问题10个、噪声7个、水5个、土壤1个、生态1个、其它3个。2018年我区收到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同比下降32%,与全省平均下降比例持平。截止目前,已办结3件,其余正在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措施和时限有序推进中。
2.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并发布《2018年六安市金安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区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和各责任单位具体职责。2018年,我区共上报重点任务项目73个,已全部完成。其中乡镇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23台,vocs整治30家,建筑施工扬尘整治15家(其中1家为市直管理),搅拌站新增改造设备5套(为市直上报);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清单工作;省大气办第九督查组自3月份以来在我区检查大气环境问题累计八批次56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3.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在淠东干渠流域治理工作中,马头、淠东、翁墩、城北四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已启动建设,木厂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土建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北部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6个乡镇配套管网预算资金1个亿,南部巢湖流域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预算资金1个亿,上述工程已完成招投标,施工单位已陆续进场施工。同时,深入开展“三个园区”污水管网摸排工作。自5月份以来,组织3个小组对关联淠东干渠支流小高堰、百家堰、山源河的金开区、示范园区、南山新区污水管网进行摸排,收集整理园区雨污管网图,调查核实园区涉水企业及接管情况。另外,结合全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全区工业、生活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进行摸底清查,这其中涵盖百家堰、三元河流域金安段工业企业清查摸排,目前正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4.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化环保、公安部门合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移送程序,做到环保、公安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中既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真正建起一套“权责一致、规范有序、高效联动”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2018年以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0余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件,其中已办理完毕2件,行政拘留2人。办结环境刑事犯罪1件,今年6月当事人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二万元,这是我区首例环境刑事犯罪案件。
5.全面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全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各乡镇街相ν应成立普查机构,每个乡镇、街道最少配备1名专职普查员,2个省级开发区分别配备2名和4名专职普查员,用于配合环保局和第三方机构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19个乡镇街均配1个农业污染源普查员;乡镇街和工业园区分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领导均为三级网格管理直接责任人,乡镇街和工业园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普查员均为四级网格包保责任人。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共完成1424家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其中工业源1094家、农业源242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9家,移动式污染源49家。现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入户调查阶段工作全部完成,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全面转段到数据审核阶段,目前数据审核工作进展顺利,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式污染源全部通过强审,工业源近50%通过强审,进度位于全市前列。另外,我区代表六安市先后接受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的现场督查,均受到好评。
6.积极创建省级生态区活动。大力推进2016年、2017年13个生态补偿项目,涉及补偿资金2800余万元。全面启动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截止目前,成功申报国家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镇8个、生态村17个,市级生态村61个。继续做好生态脱贫工程,2018年我局对17个双基薄弱村(非贫困村)进行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惠及贫困户1114户,贫困人口约2831人。截止9月底,17个整治村均已完成了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7.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加大禁烧工作力度,成立禁烧办公室,区政府出台禁烧工作方案,落实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三级网格化管理,明确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特别是在被环保部通报一起火点后,加快推进全区“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项目主要是在17个乡镇和2个涉农街道安装162个摄像头,在区环保局建设一个总监控中心,在17个乡镇建设17个分中心,项目总资金744万元,周期三年。目前,视频监控系统已全面启用。通过测试,对全区全覆盖监测一次仅需1个半小时,彻底改变靠人力死看硬守做法。我区“蓝天卫士”监控系统也是全市目前为止唯一一个环保专网专用的秸秆监控系统。
8.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认真开展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去年以来,新建四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1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全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共投入资金约2亿元;对全区28家轮窑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列入关闭类22家,技改类6家,投入财政资金3000余万元;建成全区“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秸秆禁烧实时监控,投入财政资金700余万元;启动淠东干渠、三源河全面清淤整修工程,投入800余万元;今年,区财政追加畜禽养殖场关闭补偿资金1600万元。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解决了一批存量环境问题,保障了举一反三措施的落实。
9.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环境监察、监测“两条腿”走路,缺一不可。对此,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们加大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和能力标准化建设,区政府拿出100万元重新恢复区环境监测站常规监测功能,获得3大项34个小项的监测资质。目前,区环境监测站拥有监测仪器和设备70余台套,初步具备日常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峻工验收等监测服务。同时,不断强化环保宣教、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权力运行清单,推进环保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建立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督查机制,为推动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奠定坚实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区环保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繁重。一是完成全年pm2.5控制指标极其困难。由于上半年碧桂园站点指数偏高,特别是近段时间重污染天气导致全市各监测站点指数居高不下,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极其困难。二是淠东干渠整治任务较重。淠东干渠整治涉及流域面积大,整治任务重,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进度仍需加快。三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需进一步巩固。从市政府组织的两轮环保督察来看,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甚至有个别点位出现反弹或有新的环境违法问题产生,成效巩固仍需加强。四是环境安全隐患防控压力大。“散乱污”清理整治、“两断三清”制度执行和工业园区配套管网、集中供热以及园区危废企业长期暂存风险逐渐增大等问题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强扬尘防治和餐饮油烟整治,抓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水源地保护及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大清废力度,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抓好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2.认真抓好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按照《金安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进一步落实各责任单位整治责任和任务分解,加大各级环境监管网格长监管力度,积极采取“驻点盯办”做法,大力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全面全面复查、巩固成效。对整改进展缓慢、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对整改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从严问责、从快处理。
3.认真抓好突出环境问题快查快办。认真做好新《环保法》及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整治、环境信息公开等配套办法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重污染企业监察力度,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查封扣押、挂牌督办等综合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完善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及时移交环境案件。
4.认真抓好源头防治污染联防联控。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细化淠东干渠整改任务,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淠东干渠污染整治任务。认真做好巢湖、淮河流域、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力度,扎实推进重点污染源、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等重点区域和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做到排查记录、监管情况有据可查,规范齐全。
5.坚决抓好常态化环境监察动态监管。结合环境监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加大岗位练兵,以拉的出打的赢为目标,均衡使力、规范动作;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强化信访、案件查处和工业企业的动态监管;继续做好法律文书的规范、法律程序的规范以及队伍能力素质的提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支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环保督察和生态保护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常委会精神,通过环境质量改善,努力建设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推动金安生态文明建设、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而不懈努力!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至13日召开。
建议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金安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金安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金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金安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区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金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事项。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建 议)
(2018年12月2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出)
主席团(60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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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文
|
马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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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雷(回) |
王 健
|
王大成
|
王世斌
|
王务兵
|
王自春
|
方 燕(女) |
方成群
|
朱卫东
|
邬效丛
|
刘玉军
|
刘振忠
|
刘跃华
|
江 茜(女) |
杜继坤
|
李应安
|
李坦军
|
杨正远
|
杨传勇
|
杨敬勋
|
吴成平
|
吴光纯(女) |
吴康文
|
汪 峰 |
汪龙照
|
汪庆发
|
汪能武
|
沙应宗(女) |
沈 荟(女) |
沈 勇
|
宋自山
|
张 敏
|
张士银(女) |
张迎年(女) |
陆 斌
|
周世仓
|
周泽道
|
郑 兴
|
郑武军
|
赵本根
|
赵永坤
|
荣维聪
|
胡卫东
|
侯晓健(女) |
宣红兵
|
骆 健
|
聂道平
|
夏礼得
|
高 松
|
高宗保
|
桑朝发
|
黄媛媛(女) |
戚成功
|
鲍远志 |
满少华 |
霍绍斌
|
魏文炎
|
秘书长:刘玉军(兼)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建 议)
(2018年12月2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李坦军
副主任委员:汪庆发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自春 |
毛克军 |
江 茜(女) |
张显准 |
宋自山 |
肖国兴 |
赵本根 |
骆 健 |
鲍远志 |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建 议)
(2018年12月2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马德云
副主任委员: 方 明 吴康文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少剑 |
王世斌 |
方 燕(女) |
朱长习 |
张 运 |
陈奇兵 |
桑朝发 |
满少华 |
|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不含区人大代表)
(建 议)
(363人)
(2018年12月2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2人
何 实 汪海洋
二、区委各部门及群团主要负责人:24人
区纪委监委:方 宏 姜祥龙
区委办(政研室):胡 勇 徐晓清
组 织 部:张一功
区委非公工委:李本贵
宣传部(文明办):肖启好 邵有常 丁 兵 从为佳
统 战 部:刘小平 刘长青
政 法 委:方向阳 苏成贵
区直工委:徐远光
老 干 局:高文清
编 办:林国彬
党 史 办:涂茂松
效 能 办:汪 洋
团 区 委:汪玉洁
科 协:李 超
工 商 联:张 欣
文 联:刘会山
红十字会:屈新胜
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8人
徐国辉 桑世武 韩自强 蔡传宇 袁 振
姚 杰 孙亚男 胡云业
四、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47人
区政府办:张峻岭 |
发 改 委:汪 波 |
经 信 委:张纯寿 |
工业协会:魏治奇 |
轻工协会:王 军 |
纺织协会:江 胜 |
教 育 局:韩怀国 |
科 技 局:董德来 |
民 政 局:王 俊 |
司 法 局:戴克军 |
财 政 局:余永生 |
人 社 局:汪 淦 |
住 建 局:吴允生 |
城管执法局:凤维生 |
交 通 局:秦永国 |
农 委:胡 琦 |
畜 牧 局:孙业祥 |
水 产 局:方道全 |
农 机 局:鲍学勇 |
水 利 局:文继彦 |
林 业 局:李德高 |
商 务 局:黄道全 |
物资流通协会:章永清 |
商贸流通协会:张宗明 |
卫 计 委:王昌盛 |
审 计 局:韦文海 |
安 监 局:张 勇 |
机关事务管理局:张 环 |
统 计 局:杨正光 |
粮 食 局:周正平 |
物 价 局:刘学军 |
法 制 办:李玉稳 |
扶 贫 办:李正发 |
宗 教 局:邹光辉 |
金 融 办:张金凤 |
体 育 局:叶明兴 |
旅 游 委:黄定荣 |
地 震 局:赵传宝 |
人 防 办:李庆春 |
方 志 办:张家政 |
档 案 局:李静波 |
残 联:陆 宁 |
供 销 社:晁晓刚 |
市场监管局:陆 平 |
一谷一带办:李更新 |
房 产 局:彭泽民 |
退役军人事务局:陆大明 |
|
五、金开区办公室负责人:1人
王 宏
六、区法院、检察院负责人:6人
张 勇 赵 杰 王 铮
殷 杰 曹 磊 卢文锋
七、省人大代表:4人
吕永海 李小文 管传玉 高绪秀
八、乡镇街主要负责人:4人
邓忠玉 刘仁武 徐 莉 袁中跃
九、垂直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7人
公 安 分 局:褚 勇 |
税 务 局:夏建科 |
气 象 局:代先进 |
规 划 分 局:徐 力 |
城郊供电公司:余传兵 |
党校金安培训部:张凤桃 |
公积金中心:陈晓东 |
|
十、正科级学校、医院负责人:9人
教师进修学校:李建新 |
木 厂 中 学:邬效友 |
双 河 中 学:张德建 |
张 店 中 学:陈元高 |
田家炳实验中学:晁 俊 |
孙岗职业高中:许本林 |
金安职业学校:周正友 |
妇幼保健院:张劲松 |
第四人民医院:凡正立 |
|
十一、区政协五届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其会议特邀人员:约230人(待定)
十二、特邀人员:21人
韩谋相 王永成 王原苓 王维田 王积田 张友华
傅 恬 彭良国 王平邦 荣治平 徐国才 石裕珣
朱来全 吴荣洲 徐德年 胡积英 鲍凤兰 胡春亮
李祥沂 李一山 陈树森
关于补选和增选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18年12月26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和增加个别乡镇代表名额的决定》,2018年12月15日,分别在毛坦厂镇大山寨片选区补选叶邦仕、在椿树镇第二选区补选王本安、在孙岗镇第四选区补选邵明申、在先生店乡第二选区补选褚世中、在淠东乡第二选区补选陈刚、在中市街道人民新村选区补选茆震、在东市街道五里墩选区补选罗世军、在张店镇第五选区补选汪峰、在三十铺镇第五选区补选李飚为金安区五届人大代表;2018年12月16日,在望城街道东苑选区补选史文圣、在望城街道大石岗大岗头青峰选区补选候仁勇为金安区五届人大代表;2018年12月18日,在木厂镇木北选区补选郑书军为金安区五届人大代表;2018年12月7日,在区人武部选区补选马克文为金安区五届人大代表。2018年12月20日,分别在施桥镇第一选区选举朱长习、在双河镇第二选区选举马少剑、在东桥镇东桥选区选举张连生、在马头镇第二选区选举汪尹、在清水河街道第四选区选举王敏为区五届人大代表。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叶邦仕、王本安、邵明申、褚世中、陈刚、郑书军、茆震、罗世军、汪峰、李飚、史文圣、候仁勇、马克文、朱长习、马少剑、张连生、汪尹、王敏等十八名同志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认,并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8年12月26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金安区第五届人大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共有代表273名。根据工作需要,2018年12月7日至20日分别在各选区依法补选叶邦仕、王本安、邵明申、褚世中、陈刚、郑书军、茆震、罗世军、汪峰、史文圣、候仁勇、李飚、马克文和增选朱长习、马少剑、张连生、汪尹、王敏为区五届人大代表。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上述18名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
区五届人大代表胡忠喜调离了本行政区域,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进和、金戈、徐正玉、邹光辉、张浩、王国成、张传武、李登斌、刘学军、何学著、刘自扬等11名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代表第四十九第二款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至此,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79名。
现报请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金安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全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报告如下:
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344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1567万元,专项债务142854万元。与上年相比,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266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6342万元,新增专项债务6319万元。
(二)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实际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2016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2661万元,再融资债券7506万元(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按债券类型分为一般债券13848万元,专项债券6319万元。根据债券的使用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分配方案建议如下:
1.一般债券额度13848万元,其中新增债券6342万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项目5842万元,支持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500万元;再融资债券7506万元,主要用于偿还:①区财政局2015年到期新增债券4700万元、置换债券2604万元;②区教育局办公综合楼项目存量债务100万元;③区卫计委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存量债务102万元。
2.专项债券额度631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4238万元,用于公路建设856万元。
二、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今年以来,影响区财政收入因素较多,其主要:一是税收结构发生变化,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减收,影响我区可用财力有所下降;二是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34391万元;三是2018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区新增一般债券6342万元、再融资债券7506万元。根据以上财力增减变化情况,建议将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94538万元,调整为421505万元,调增26967万元,具体如下:
一是调减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2018年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29200万元,调整为122800万元,调减64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由115970万元调整为112436万元,调减3534万元;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由13230万元调整为10364万元,调减2866万元。
二是上级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同比增幅明显,区级可用财力增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增34391万元。
三是其他调入资金由32220万元调整为17348万元,调减14872万元。
四是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下同)“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384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化较大,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和补发2015-2016年在职及退休教师待遇差额等,因此,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4538万元,建议调整为421505万元,增加26967万元,调整后收支保持平衡。具体调整如下:
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23116万元,其中:
一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14265万元,调减的支出项目主要是: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增资2500万元、政府综合奖励资金等3500万元、个人日常效能奖励1564万元、退休费6701万元,压减的支出主要用于补发教师待遇差额。
预备费调减1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强降雪天气救灾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二是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实际以及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需要增加部分支出,调增的支出项目分别是:公共安全支出498万元、教育支出调增16851万元、文化和体育支出6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4万元(其中市财政代扣2007-2015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759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0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增5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万元。
⑵上解上级支出调增-3655万元。
⑶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调增750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
今年以来,集中示范园区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土地出让金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较多,需要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预算调整。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85524万元,调整为161093万元,调增75569万元(其中示范园区收入调增53869万元)。具体调整事项是:
①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减1000万元。
②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减1000万元。
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79700万元调整为151196万元,调增71496万元。
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3300万元调整为2779万元,调减521万元。
⑤污水处理费收入调增275万元。
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增加6319万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31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此次预算调整增加的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全部用于安排支出,调整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的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85524万元调整为161093万元,调增75569万元(其中示范园区支出调增53869万元),调整后收支保持平衡。具体调整事项是: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由76290万元调整为137051万元,调增60761万元,其中:示范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形成的支出调增54442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园区征地和拆迁补偿等支出;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63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1000万元。
③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1000万元。
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3300万元调整为2479万元,调减821万元。
⑤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275万元。
⑥债务付息支出由3410万元调整为3409万元,调减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调增7万元。
⑦调出资金调增1734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根据国家税费改革的要求,为规范我区砂石管理工作,由区属国有企业负责全区范围内砂石开采和经营,并在依法纳税后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区财政。建议2018年增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如下: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增1107万元,主要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增1107万元,支出项目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7万元,调整后收支保持平衡。
三、关于脱贫攻坚专项资金调整方案和整合资金情况说明
①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在2018年下达我区的债务限额内应安排不少于5842万元,用于脱贫重点工作,重点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区财政根据统筹整合情况,从债务限额内安排962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同时从当年盘活的可统筹存量资金611万元中安排31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以上两项合计调整增加脱贫攻坚专项资金9930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466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1176万元、水利“最后一公里”2922万元、农村道路畅通工程856万元、产业发展到村269万元、残疾人保险41万元。
②整合各级财政资金15956.83万元,其中:整合省级转移支付资金6899.88万元,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09.28万元,区级专项资金8947.67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水利“最后一公里”、高标准农田建设、环境整治、道路畅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扶贫支出。
上述预算调整事项中的本级收入、上级补助等,到年终总量和结构都还会有一定的变化,待2018年财政决算正式编成后将向常委会再次报告,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
以上说明连同预算调整方案,请一并予以审议。
附件: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
2.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3.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表
4.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支出调整表
5.2018年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调整表
6.2018年度脱贫攻坚整合资金调整分配明细表
关于金安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主任会议安排,12月上旬,区人大财经工委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对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形成可用财力1228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形成财力2444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84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62万元,其他调入资金17348万元,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为421505万元;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394538万元调整为421505万元,调增269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2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319万元,收入总量为161093万元。调整后支出完成143745万元,调出资金17348万元,支出总量为161093万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107万元,支出总量为1107万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安排情况
2018年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3344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1567万元,专项债务142854万元。2018年实际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20167万元。分配方案中一般债券安排13848万元,专项债券安排6319万元。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审查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切合我区实际,体现了对保障改善民生和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方案是可行的。建议批准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时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强化预算约束。要按照调整后的方案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严格遵守债券资金使用的规定,不断优化债券资金投向,逐步细化债券资金使用方案,切实强化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推动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11〕115号)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做好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等重要环节工作,夯实预算绩效管理框架基础,逐步探索将绩效管理范围扩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三本预算,不断丰富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金安区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26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司家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
一、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预算管理要求,围绕区委、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引领,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持续增强财政供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落实人大预算审查和监督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硬化预算约束;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财政资金配置使用效益;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结合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建议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30000万元(考核口径),较上年预算数增长6.98%。其中:税收收入223042万元,同比增长9.02%;非税收入6958万元,同比下降33.15%。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9年全区财政收入形成可用财力13205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形成财力184003万元,其他调入资金安排94500万元,全年财力合计410553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070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06万元,定额公用支出16027万元,民生工程支出区级配套37489万元,部门项目支出127630万元(含集中预算安排专项),建设发展专项支出54733万元,预留增资、年终一次性奖励等支出62604万元,安排预备费415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605万元;上解支出-3510万元。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全区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3383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297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338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5677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债务付息支出3653万元,调出资金9450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全区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6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6500万元。2019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全区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0696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3569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4399万元,转移收入 4943万元,利息收入11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066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14475万元,转移支出273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略有结余。
(五)政府债务预算收支
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预算安排:2019年在政府性债务限额内,我区可新增政府性债务空间为6.18亿元。2019年,根据我区财力缺口,计划新增债务2781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6500万元、专项债务6500万元,申报再融资一般债券14819万元。计划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3077元,其中:再融资债券偿还2016年一般债务1481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258万元。
预计2019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331376万元,比2018年增加25747万元。
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面对严峻的收支形势,我们将围绕年度各项财政工作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扎实苦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收支预期管理。坚持按月召开收入分析调度会,强化收入征管,扎实做好财政收入预期管理,提高收入质量,确保圆满完成23.65亿元的收入目标任务。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预算支出动态监管,强化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建立完善定期通报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严格预算执行顺序。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集中财力 “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按照有保有压原则,坚持“零基预算”,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妥善保障好各项支出需求,确保民生支出占当年预算支出不低于80%。突出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教育投入,改进医疗卫生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事业。重点保障攻坚支出,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支持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3.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一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财政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力度,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建立财政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及时更新、对外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着力提升财政服务效能,支持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有效运用财政措施助推企业发展,年初安排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中小企业续贷过桥资金1000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升级。三是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机制。综合运用好“4321”政银担担保体系,加大担保贷款力度,帮助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等问题。
4.全面深化财政治理。一是改进预算编制方式,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按照“量入为出,不留缺口,零基预算,三保优先,保障三大攻坚战支出”总体要求,推动部门单位全面编制2019—2021年三年滚动预算和财政中期规划。二是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加大财政专项、部门单位存量资金清理,将闲置统筹用于重点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深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断创新征管机制,大力推进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是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新机制,加强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五是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坚持推行公务卡结算和直接支付制度,进一步落实电子化改革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六是加快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和市场化运营,全面规范平台公司融资行为。
5.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强化部门绩效主体职责。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压实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纳入本级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251个,评价金额14.96亿元,约占本级财政支出的36%。
6.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将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债务管理考核问责,处置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债务规模控制在债务限额内,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
各位委员,2019年财政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面对突出的收支矛盾和繁重的改革任务,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迎难而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完成年度财政预算和工作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六安市金安区
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
(2018年12月2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六安市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六安市金安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作出修改:
1、第二条修改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第三条修改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3、第四条修改为:“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4、第七条修改为:“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综合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派出机构主任、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主任、局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5、第八条修改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监察委员会分别组织,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任命后一个月内举行。”
6、第九条修改为:“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在任命后一个月内组织。”
7、第十条修改为:“宣誓仪式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诵读誓词后,宣誓人应当报出本人姓名。”
8、第十一条修改为:“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安市金安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关修改,重新公布。
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和建议承办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8年12月2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会议以来,区人大代表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为金安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并落实人大代表的建议。
为表彰先进,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沈勇等25名优秀区人大代表、《关于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推动乡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等6件优秀建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4个承办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优秀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代表授予亚博全站首页的荣誉证书,各奖励1000元;先进承办单位授予奖牌。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代表和先进承办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全区人大代表和各承办单位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为建设美丽金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优秀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和建议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
优秀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和
建议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优秀代表(2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正琴 王治平 韦 红 刘少芝 江德传
杨文松 杨学忠 吴永全 余 洋 汪邦应
沈 勇 张 运 张昌军 张家富 陈全保
赵 勇 赵本宝 胡海运 顾 莉 钱 军
高永红 黄金花 梁朝柱 蒋 璞 潘洋洋
二、优秀建议(6件)
1、关于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推动乡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领衔代表:韦发元);
2、关于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的建议(领衔代表:鲍丙华);
3、关于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的建议(领衔代表:丁德武);
4、关于对农村村庄进行布点规划的建议(领衔代表:郑兴奇);
5、关于加快社区养老机构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建议(领衔代表:赵永坤);
6、关于加强六安市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领衔代表:陈卫东)。
三、建议承办工作先进单位(4个)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教育局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8年区人民政府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12月2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司家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金安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关于金安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8年金安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出席、因事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7人)
主 任:刘玉军
副主任:李坦军 马德云 沈 荟(女)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大成 |
王世斌 |
王自春 |
方 燕(女) |
朱卫东 |
邬效丛 |
刘振忠 |
江 茜(女) |
李应安 |
吴康文 |
汪庆发 |
张迎年(女) |
宋自山 |
陆 斌 |
周世仓 |
赵本根 |
赵永坤 |
骆 健 |
侯晓健(女) |
高 松 |
桑朝发 |
满少华 |
魏文炎 |
|
|
二、请假人员:(共3人)
委 员:吴光纯(女) 夏礼得 鲍远志
三、列席人员(共29人)
胡卫东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
王 雷 区政府副区长
司家祥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赵 杰 区法院副院长
曹 磊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俊岭 区政府办副主任
汪 波 区发改委主任
戴克军 区司法局局长
肖国兴 区环保局局长
王本安 椿树镇人大主席
褚世中 先生店乡人大主席
杨文松 城北乡人大主席
杨学忠 三里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韩承富 区人大代表
陈全保 区人大代表
邬效梅(女) 区人大代表
潘洋洋 区人大代表
吴永全 区人大代表
王梅芳(女) 区人大代表
李乃茹(女) 区人大代表
杜安国 区人大代表
桑世武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
韩自强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徐国辉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员
蔡传宇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袁 振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孙亚男(女)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姚 杰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
胡云业(女) 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负责人